| 本县境内查获一起重大贩卖私盐案件 |
|
| 2007-09-13 15:12 文章来源:桓仁县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九月十一日,我县盐业管理办公室会同宽甸盐业管理办公室在县经侦大队的全力协助下在本县境内查获一起重大贩卖私盐案件,私盐数量重达十三吨。
九月十日晚十一时许,我县盐管办接到宽甸盐管办电话,说他们正在跟踪的一贩卖私盐车辆已到达本县境内,需要我县盐业管理部门协助堵截。听后盐业稽查人员在队长带领下迅速赶往现场,为办案方便盐管办主任随即给我县经侦大队王大队长打电话,此时已是凌晨一点多钟了,熟睡中的王队长被电话惊醒,了解案情后,他表示全力支持工作,并马上调起人员赶往现场,在我县普乐堡漫道村一山岭上发现了被堵截的贩卖私盐车辆,在两县盐管办人员及我县经侦大队人员的共同调查与追问下,车主交代了违法事实,此车为一外地车辆,车上共装私盐十三吨,原本打算在宽甸境内贩卖,不料被当地盐管部门发现,随后便逃至本县,被堵截至此。针对其违法事实,我县盐办与宽甸盐办共同协商,当即作出了相应处理。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它既是重要化工原料又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盐业的管理工作历来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此次案件中,我县盐办与宽甸盐办能够通力合作,县经侦大队能够全力配合,充分体现了两地政府对私盐贩卖案件的高度重视,这次行动的成功告结不仅净化了两县的盐业市场,也相应的促进了两县盐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